翟国强
翟国强(1979年3月~),男,汉族,河南省焦作市人,研究员。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(原中南政法学院)学习,获得法学学士学位;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学习,获得法学硕士学位;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在浙江大学法学院学习,获得法学博士学位。2007年7月,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,历任助理研究员、副研究员、研究室副主任。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北京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。
现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,学术专长是中国宪法学、比较宪法学、立法学。近年来,主要代表作有:《中国宪法实施的双轨制》(论文),《法学研究》2014年第3期;《宪法判断的正当化功能》(论文),《法学研究》2012年第1期;《公法学如何对待政治事实》(论文),《法学研究》2012年第4期;《中国语境下的“宪法实施”:一项概念史的考察》,《中国法学》2016年第2期。